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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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田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在隆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者保支行账户上的存款10669.91元。 申请人广西万科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