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向被告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第三人***名下的债权转让763078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9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