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向被告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第三人***名下的债权转让763078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湖北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