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64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451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677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59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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