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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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