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海液化气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海事海商纠纷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上诉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撤销上海海事法院(2019)沪72民初2033号民事判决;

三、准许被上诉人中海液化气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473元,因撤诉减半收取人民币14,236.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19,236.50元,由被上诉人中海液化气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473元,因撤诉减半收取人民币14,236.50元,由上诉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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