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平市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的申请事项,即:一、对未经批准擅自占地1144平方米建蛋鸭饲料加工厂,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计34320元。 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该事项的执行,由申请执行人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报请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