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汉中世纪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宝鸡市恒产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颐和老龄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颐和老龄服务有限公司、汉中世纪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寿之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促进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银行存款29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宝鸡市恒产置业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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