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381执恢1632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贾一雷: 申请执行人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贾一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381民初763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五洲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9日依法恢复执行,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贾一雷已履行案款1187元,恢复执行1187元部分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81执恢163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