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审原告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原审反诉原告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三、撤销晋江市人民法院(2016)闽0582民初10251号民事判决。

本诉案件受理费2879元,减半收取1439.5元,由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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