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审原告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准许原审反诉原告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三、撤销晋江市人民法院(2016)闽0582民初10251号民事判决。 本诉案件受理费2879元,减半收取1439.5元,由福建省泉州志成水泥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