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市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0104民初2269号

原告:南昌市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陶雅丽,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77年8月4日,汉族,公司员工,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南昌市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立案。原告南昌市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南昌市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殷奋进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施林方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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