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中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中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121356.3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9年5月30日前逾期付款损失为3673.01元;自2019年5月30日起,再以总代偿款欠款余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安徽中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02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