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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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枞阳县天天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中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安庆市中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34105元,吴氏陵墓、电力设施、房产及轧花机的损失78385元,施救费12000元,合计12449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68元,减半收取计2384元,评估费用11000元,共计13384元,由安庆市中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各负担66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