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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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大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06民初1613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加平,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兰金华,四川法锐(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大诚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成都大诚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付荣华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