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镇东建设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周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西安辉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520元(原告西安辉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1760元,由原告西安辉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7-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