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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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赫章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贵州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赫章县野马川镇“瀚香苑”一幢一单元15号门面以二拍流拍价920800.00元以物抵债给申请人廖志才、毕国清,该门面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交付之时起归申请人廖志才、毕国清所有; 二、申请人廖志才、毕国清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