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通辽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余粮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通辽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