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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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贵州致远利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小河分店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代位赔偿金人民币35,833元。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