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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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 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配合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北京怡合春天科技有限公司减少一亿零二百万元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一百二十六万七千三百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应负担的案件执行费人民币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五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中青中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