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桂1225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变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桂1225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返还被上诉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多领的工程款391944.53元;

驳回上诉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驳回被上诉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823.2元减半收取4411.6元,由上诉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442元,被上诉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担969.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54元,由上诉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101元,被上诉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担45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6-05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