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所签订《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书》(呼和浩特恒大华府5#楼室内精装修工程)、《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书》(呼和浩特恒大华府6#楼室内精裝修工程)为无效合同;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931元(原告已预交),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两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1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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