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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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