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66元,由原告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