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岷归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陇西县鼓楼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陇西县鼓楼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支付原告甘肃岷归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0984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货款209848元自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货款20984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6元(系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