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五建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河南亿嘉集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省御品茶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河南亿嘉集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17×××01帐户款项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