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栾城支行 石家庄市栾城区盛达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栾城区盛达纺织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68222.62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861元,由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栾城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