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酉尊实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鹿泉区消费者协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会员费800元,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8月始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河北酉尊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