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03民初626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被告:绍兴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袁启淼。

原告***与被告绍兴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新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

法官助理陈萍

书记员邹婷

裁判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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