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特别程序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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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重庆天帆实业有限公司 资阳市中弘达投资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四川实业有限公司 中晨达西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华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四川实业有限公司、中晨达西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帆实业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华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市中弘达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在9990万元的范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