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明凯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103民初10155号

原告:昆明凯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汪武超,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宗霞,系云南上上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登记地址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英,系云南登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登记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原告昆明凯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立案。2020年5月26日,原告昆明凯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62元,减半收取331元由昆明凯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徐莎莎

人民陪审员白玥

人民陪审员彭维琼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解冬梅

书记员孙海鸥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7-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