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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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市临淄区建筑工程公司 淄博顺晶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淄博顺晶置业有限公司、***、***、淄川区寨里镇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淄博市临淄区建筑工程公司的财产在价值5750000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