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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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年县支公司 邯郸开发区罗漫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9)豫0191民初12284号民事判决。 原审案件受理费3965元,减半收取1983元,由原审原告***负担159元,由原审被告***负担1824元;再审案件受理费3965元,由再审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年县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