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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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7036.49元; 被告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为65元,由被告***负担35元,原告***负担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