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公安县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荆州市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荆州市天山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400元,退还原告荆州市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