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东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丹东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丹东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丹东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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