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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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行政支行 南阳市茂林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南阳大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南阳市方圆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86755.69元退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