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行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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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86755.69元退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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