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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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公司 连云港市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连云港市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原告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