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德程建设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沣润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网络冻结被申请人四川沣润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彭州朝阳南路支行账户(***33844)内的存款,限额270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人如需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本次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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