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思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贵州思迈特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14062.40元; 二、驳回原告贵州思迈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82元,减半收取1291元,由贵州思迈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的同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可在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