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中迈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以湖南省汝城县田X商贸市场扩建工程项目部名义与原告***签订的《田X乡农贸市场二次开发店面土地出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湖南中迈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100000元,支付利息损失46393.92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8元(原告***已预交2300元),减半收取1614元,由被告***、***、湖南中迈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供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