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徐工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库尔勒徐工伟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原告新疆徐工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库尔勒徐工伟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告***的起诉;

二、因原告新疆徐工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原告已交纳案件受理费13536.38元,应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给原告退费13511.38元。

裁判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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