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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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昌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11540元。 案件受理费88元,减半收取4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