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大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佛山市吉淅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汇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大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89587.54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