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深圳市蓝景光电有限公司 四川蓝景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蓝景光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的账户(4000027139200924412)的存款(限额212.3万元)。 冻结期限一年。 如需续冻结,申请人须在本次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8-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