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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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营营柴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力之源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江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田治堂名下的房产一处。 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