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宜昌大荣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应付和退还被申请人宜昌大荣运输有限公司的账款39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