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317,095.68元;冻结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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