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317,095.68元;冻结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上海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