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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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琼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与被告琼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9年1月19日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 二、被告琼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付培训费用6,451.8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琼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