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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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富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6)浙0111民初8606号民事判决。 本案原审案件受理费47183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52183元,由原审被告杭州宏大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