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博山万鑫汇纺织有限公司
淄博祥盛汽车板簧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市博山鲁溪水泵铸造厂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冻结)被执行人淄博祥盛汽车板簧股份有限公司、博山万鑫汇纺织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鲁溪水泵铸造厂、***、***、***存款5233241.59元(本金4300000元、利息208488.09元、案件受理费21060元、执行费46761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656932.50元),若银行存款不足,则划拨该帐面实有数额,冻结该帐户,只准存入,不准付出,直达本额为止。

二、若无银行存款,则扣押(查封)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限被执行人五日内履行。逾期将依法拍卖(变卖)所扣押(查封)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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