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鼎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惠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荣信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荣信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鼎大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6358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19年8月20日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该款自2019年1月17日起至付款之日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36元,减半收取5418元,由被告荣信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再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